有关导致过敏或不耐受的物质或产品的信息,请联系值班人员。 Le informazioni circa la presenza di sostanze o di prodotti che provocano allergie o intolleranze sono disponibili rivolgendosi al personale in servizio.
过敏原清单(参见欧盟法规 1169/11 附件 II) 如果用于食品制备,根据欧盟法规必须确定的 14 种主要过敏原是: 1. 含有麸质的谷物,即小麦、黑麦、大麦、燕麦、斯佩耳特燕麦、卡姆燕麦或其杂交品系)及其产品,不包括:基于小麦的葡萄糖浆,包括右旋糖(1);小麦基麦芽糖糊精 (1);基于大麦的葡萄糖浆;用于制造酒精馏分的谷物,包括农业来源的乙醇。 2. 甲壳类和甲壳类制品 3. 蛋类和蛋制品 4. 鱼和鱼制品,不包括:用作维生素或类胡萝卜素制剂载体的鱼明胶;明胶或鱼胶在啤酒和葡萄酒中用作澄清剂 5. 花生和花生制品 6. 大豆和豆制品,除了:精制大豆油和脂肪 (1);天然混合生育酚 (E306)、天然 D-α 生育酚、天然 D-α 生育酚醋酸酯、天然 D-α 生育酚琥珀酸酯基于大豆;源自大豆基植物甾醇和酯植物甾醇的植物油;由大豆植物油甾醇生产的植物甾烷醇酯 7. 奶和奶制品(包括乳糖),不包括: 用于制造酒精馏分的乳清,包括农业来源的乙醇; 8.坚果类,即:杏仁(Amygdaluscommunis L.)、榛子(Corylus avellana)、核桃(Juglans regia)、腰果(Anacardium storico)、山核桃(Caryaillinoiesis(Wangenh)K. Koch)、巴西坚果(Bertholletiaexcelsa) 、开心果 (Pistacia vera)、昆士兰坚果 (Macadamia ternifolia) 和衍生产品 9. 芹菜和芹菜制品 10. 芥末和芥末制品 11. 芝麻和芝麻制品 12. 二氧化硫和亚硫酸盐浓度超过 10 毫克13. 羽扇豆和羽扇豆制品 14. 软体动物和贝类制品( 1) 和衍生产品,只要它们经过的加工不太可能提高当局评估的我所知道的基础产品的过敏性水平无衍生物 许多其他食物会引起过敏或假性过敏反应,但在欧洲不被认为是常见的过敏原,因此不属于 14 种主要过敏原之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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